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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4期更正
摘    要:黑龙江省司法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省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省社会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关 键 词:黑龙江省  司法厅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  劳动教养工作  法律服务市场  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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