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护法运动的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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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华腾.论孙中山护法运动的下限[J].史学月刊,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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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华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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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护法运动是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事业的重要一环。研究这一运动,对了解当时中国社会的复杂局面以及孙中山晚年思想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学术界对护法运动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但对护法运动的下限问题,仍然众说纷纭。拙文以为护法运动的下限应为1922年6月。其理由试述于下: 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吴佩孚“恢复法统”,是护法运动结束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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