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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应记载静态事物
引用本文:王复兴.续志应记载静态事物[J].中国地方志,2001(3):36-38.
作者姓名:王复兴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50011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方志界对续志是否记载静态事物的意见 ,提出了续志应记载静态事物的观点 ,主要理由有六条 :一、要正确理解续修 ;二、记载静态事物是由方志性质决定的 ;三、静态事物也并非毫无变化 ;四、编志要想到用志 ;五、借鉴旧志经验 ;六、记载静态事物不会造成篇幅膨胀。续修方志对静态事物应与非静态事物同样记载。


To Record the Static State in the Continuation of Difangzh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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