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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复仇制度论考
作者姓名:侯继虎
作者单位:淮阴工学院思政部
摘    要:复仇在古代社会及原始社会中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如何协调基于伦理关系而形成的"孝礼"和以国家统治为基础的"国法"之间的冲突,妥善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历代统治者难以回避的问题。唐代立法者基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儒家思想,结合在当时社会业已形成的法律观念,就司法实践中的复仇问题及立法中的亲情与法律的冲突问题,引礼入律,为法律确立了一条解决礼与法、情与法冲突的模式。

关 键 词:复仇  唐律  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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