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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军委会武汉行营关于清查各商店敌货致汉口市政府密令
摘    要:查各商店现存敌货颇多,亟应厘订办法,藉资清查,兹制六项办法如下:一、各商店现有敌货,应由各该同业公会取具各该商店存货清册,报由商会核明转呈备查.二、凡未人同业公会或商会之商店,所存敌货应由各该同业公会或商会分别向各商店清查造册转报.三、业经册报之现存敌货姑准出售,由各该同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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