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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师的服务职能探讨
引用本文:李连峰,张敏.政府律师的服务职能探讨[J].黑龙江史志,2006(10):50-51,59.
作者姓名:李连峰  张敏
作者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    要:政府律师是专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的专业法律工作者,具有律师和国家公务员的双重身份.设立及完善政府律师制度,不仅是完善我国律师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尤其是政府律师可以在信访工作上发挥独特的作用.

关 键 词:政府律师制度  服务职能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  法律工作者  国家公务员  法律服务  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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