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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冀、察、晋、豫、鲁在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物保护资料
引用本文:张志强.关于冀、察、晋、豫、鲁在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物保护资料[J].文物春秋,1991(3).
作者姓名:张志强
摘    要:<正> 中国文化艺术的遗产必须保护,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和态度。关于冀、察、晋、豫、鲁在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物保护资料,就是一个不言而喻的证明。冀、察、晋、豫、鲁在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物保护资料,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胜利进军中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二是冀等各地的党委和民主政府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之规定而制定的保护历史文物的具体政策。它反映了当时革命战争推动了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运动又支持了革命战争的伟大革命群众运动。因此冀等各地在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物保护资料,是研究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军史、土地改革运动以及文化艺术遗产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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