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 指导和推动二轮修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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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阳生.学习贯彻《条例》 指导和推动二轮修志工作[J].江苏地方志,2006(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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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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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至此,我国的地方志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国的地方志工作开始步入了法制的轨道。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也是我国历史上首部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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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例》 修志工作 地方志工作 学习 法律保障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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