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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汉家庭论及家庭结构的动态变化
作者姓名:李根蟠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摘    要:商鞅的“分异令”规定成年兄弟必须分家,并非只能形成核心家庭。“五口之家”以“父母妻子”组成的简单主干家庭为其标准形态。不能把汉代家庭锁定为“核心家庭”。汉代还有相当数量的一般实行“亲死分家”的成年兄弟同居家庭。研究家庭结构应该注意不同阶层不同地区的差别,注意它的发展变化。主干家庭、核心家庭、联合家庭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按家庭结构的动态变化,可区分为“分异”型和“同居”型,历史上不同时代家庭结构呈现的不同面貌,主要是这两类动态家庭结构的消长引起的。

关 键 词:“五口之家”  主干家庭  核心家庭  联合家庭  动态家庭结构  “分异”型  “同居”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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