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六朝的选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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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济泉.汉魏六朝的选官制度[J].贵州文史丛刊,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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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济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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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原贵州文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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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汉时期之选官用人,一般来说都通过察举和征辟两个途径,其根据多以乡党之评论为主。从吴建国到杨隋灭陈,南方相继处于吴晋、宋、齐、梁、陈六朝统治,皆为门阀士族的地主专政。这个专政从确立、巩固乃至日趋衰落,寒人地主势力逐渐兴起。在此时期,选官制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先是九品中正的官人法,随之以巩固门阀专政为体制,直至门阀宫制的形成,随之寒人地主势力抬头,产生了改试任官的制度,开辟隋唐科举之先河。西汉时期的选官用人,通过察举、征辟之途,关键在于乡绅评议。士人为官,必官府举辟,必砥砺自己德行,交游达官、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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