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律疏议》中的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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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秀全.论《唐律疏议》中的人情[J].黑龙江史志,20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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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秀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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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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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古代社会,天理无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重视人情是我国传统法文化的一大特色。受儒家文化影响,我国的传统人情有人之常情(以忠孝为核心)和人情世故两层含义。传统人情以礼为核心,和谐而又冲突:人情与法律的和谐,以不孝罪、留养制度和亲属相犯为代表,《唐律疏议》将之法律化,人情与法律相融合;人情与法律的冲突,以为亲复仇、恤刑和赦免为例,《唐律疏议》中有相异甚至是矛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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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传统法文化 人情 《唐律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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