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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族契看朝鲜时代的宗族组织化——以中韩族谱与宗族制度比较为视角
作者姓名:常建华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卷本《中国宗族通史》"(项目批号:14ZDB023)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朝鲜时代与明清两朝都是在16世纪即明朝嘉靖、朝鲜明宗年间大规模普及乡约的,随后明朝出现族规,朝鲜产生族契。乡约的普及与族契的产生,造成宗族乡约化。族会思想与实践即族会普及化,也促使族契的出现与宗族凝聚力的加强。族契与族规有很多共同点,族契实为族规。朝鲜祠祭似乎不发达,祭祖主要是在祖墓,因此墓祭兴盛,族契多是通过墓祭祖先进行族会。朝鲜族契也有大量关于婚丧方面的要求,一般属于互助,不同于明朝族规强调礼仪。明朝的族长设立普遍,有关制度较为完善,朝鲜则以设立门长为主,职责要求较为疏略。特别是是明清族规一般收录在族谱当中,并在宗祠中使用,涉及范围较广,教化作用较强,作为宗族规范较为严密。而朝鲜族契一般独立存在,主要为了进行族会,即宗族聚会,内容多是规范族人春秋墓祭与婚丧互助,比较实用。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或许是朝鲜时代族契在形式上更接近乡约,而明清族规则从更广阔的宗族建设与社会秩序立意。

关 键 词:族契  族规  宗族  朝鲜  乡约  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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