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志的地域性和开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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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庆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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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0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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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方志的地域性亦称区域性和地方性,是方志的本质特征之一。方志因为有了地域性这一本质特征,其内容和对象也就有了明确的规定性。贾思绂所谓“正史以国家为主体,方志以疆域为主体”(《定县志叙例》),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因为有了这种规定性,“不越界而书”就成了方志编写的基本规则。自清乾嘉时期陆锡熊父子强调“土断之法”,到清末张之洞提出“非为本地设者不录”,都是这种规则的具体体现。这种原则保证了志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避免志书内容的重复割裂,避免了乱拉名人、名事、名产等现象,保证了志书作为一方信史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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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方志 地域性 开放性 本质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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