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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物赃物善意取得制度探析
摘    要:1998年7月1日起对我国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第四条对有条件善意取得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作出了明确规定。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善意的判断标准时点等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形成了我国适用善意取得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在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过程中,该文通过分析我国建立文物赃物善意取得的必要性和评介国外善意取得立法例,探讨了我国文物保护法中文物赃物善意取得制度需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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