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羊草官甸”考——兼论嘉庆朝政府收归地权之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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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琳.清“羊草官甸”考——兼论嘉庆朝政府收归地权之实践[J].清史研究,2019(2):10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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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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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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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羊草官甸起源于顺治、康熙年间,长期界址不明,旗民多有争讼。乾隆初年,清廷试图厘清界址未果。东北地方旗民分治、内(务府)外(八旗)有别的行政管理体制削弱了政府对该项土地的控制,又兼庄头普遍私垦,羊草官甸失迷情况严重。嘉庆年间,人地矛盾加深而致土地争控案频发,财政紧张使得政府急欲拓宽税源。在清廷与地方机构的合力下,完成了对羊草官甸的查丈、造册、征租。政府通过重构羊草官甸体系,对已垦熟地按则征租,对未垦荒地仍征差徭,将地利收归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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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羊草官甸 庄头 地租 旗制 政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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