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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解政协民主监督中“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法律思考
摘    要: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是法制民主化和民主法制化的统一,而权利和权力,又是法治社会的两个轴心,它们虽有各自的运行范围,但既不是分割的,也不是重合的,而是相互联动的。权利与权力的良性互动只有依靠法律的调节才能实现,所谓民主监督立法会破坏国家政治格局,这是危言耸听,依靠政协制度法制化来解决民主监督的乏力问题也不现实,因时制宜地实现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权利与权力的法律对接,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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