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提供利用的法律效力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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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玲.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提供利用的法律效力的思考[J].黑龙江史志,2012(5):25-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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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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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双鸭山市友谊县档案局 黑龙江 双鸭山 15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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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档案局科研立项研究成果结题论文之一,项目编号:HDK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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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数字化的婚姻登记档案提供利用的真实、完整、可识别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所提供的依据和凭证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和保障。数字化的婚姻登记档案由于存在不能直接识读,信号极易消失,信息容易被篡改,信息也容易被远距离截取、窃获而失密等问题,给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提供利用提出新课题,提供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生命之源,是档案工作的根本。所以学习、研究婚姻登记档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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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数字化 婚姻登记 法律效力 登记档案 数字化加工 数字档案 电子文件 档案材料 档案工作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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