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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整治“书帕”
引用本文:安广禄.崇祯整治“书帕”[J].文史天地,2009(6):59-60.
作者姓名:安广禄
作者单位:陕西咸阳市
摘    要:明朝初期规定,地方官员进京晋见京官,必须送礼,“具一书一帕”,即送一本书,一个手帕,故名“书帕”。清人姚之胭《元明事类钞·书帕长安》中引用赵南星疏:“司选者每遇退朝,群遮留讲陧讲调;至署则公书私书,同户盈几,所谓面皮世界、书帕长安也。”书帕规定最初的本意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礼节而已,但是随着明朝官场的日益腐败,书帕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公贿”行动。吴晗在《灯下集·唐顺之论明代刻书》一文中写道:“行贿用书陪衬,显得雅一些,

关 键 词:整治  崇祯  明朝初期  地方官员  “公贿”  象征性  唐顺之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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