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整治“书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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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广禄.崇祯整治“书帕”[J].文史天地,2009(6):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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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广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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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咸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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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朝初期规定,地方官员进京晋见京官,必须送礼,“具一书一帕”,即送一本书,一个手帕,故名“书帕”。清人姚之胭《元明事类钞·书帕长安》中引用赵南星疏:“司选者每遇退朝,群遮留讲陧讲调;至署则公书私书,同户盈几,所谓面皮世界、书帕长安也。”书帕规定最初的本意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礼节而已,但是随着明朝官场的日益腐败,书帕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公贿”行动。吴晗在《灯下集·唐顺之论明代刻书》一文中写道:“行贿用书陪衬,显得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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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整治 崇祯 明朝初期 地方官员 “公贿” 象征性 唐顺之 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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