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刑到常法:清代锁带杆墩源流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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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翰.从非刑到常法:清代锁带杆墩源流考[J].史学月刊,2022(4):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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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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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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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乾嘉以后,地方政府为解决盗窃等犯罪“情重法轻”的困境,创设了锁带杆墩之法。以嘉庆朝四川总督上奏为开端,锁带杆墩逐渐摆脱了“非刑”身份,但也形成了一省一例、多有抵牾的参差局面。实践中,锁带杆墩形成了依照条例适用与权宜适用并行的局面,虽然施行之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犯人脱逃与借机讹诈的问题。锁带杆墩同时包含了耻辱刑与自由刑双重属性,以及惩罚、限制再犯与改造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刑罚体系的执行方式,推动了以监禁为核心的刑罚模式的形成,预示了刑罚变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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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锁带杆墩 耻辱刑 自由刑 刑罚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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