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贯彻《条例》为契机 推动交通史志年鉴工作再上新台阶
引用本文:吴果行.以贯彻《条例》为契机 推动交通史志年鉴工作再上新台阶[J].巴蜀史志,2006(4):6-7.
作者姓名:吴果行
摘    要:2006年5月l8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67号令)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正式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该《条例》的颁布,不仅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地方志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也对全国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交通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推动交通史志年鉴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 键 词:《条例》  年鉴工作  交通史志  契机  台阶  地方志工作  国务院总理  交通部门  新中国成立  地方志事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