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动产纠纷引起的善意取得法律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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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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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西宁,8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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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务件下,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必将带来市场的繁荣,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交易中,对于动产的善意取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较为原则,而物权法又正在制定之中。这就要求对于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应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本针对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法律效力和性质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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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产 物权 善意取得 法律保护 |
文章编号: | 1001-5647(2004)06-0093-04 |
修稿时间: | 2004-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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