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一起动产纠纷引起的善意取得法律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永进.一起动产纠纷引起的善意取得法律问题的思考[J].攀登,2004,23(6):93-96.
作者姓名:陈永进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西宁,810001
摘    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务件下,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必将带来市场的繁荣,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交易中,对于动产的善意取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较为原则,而物权法又正在制定之中。这就要求对于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应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本针对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法律效力和性质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论证。

关 键 词:动产  物权  善意取得  法律保护
文章编号:1001-5647(2004)06-0093-04
修稿时间:2004年11月6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