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族杂居的成因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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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兴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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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居住形态并非整齐划一,界线分明,而是各民族互相交错杂居的情况比较显著。除少数没有聚居区以外,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以自己或大或小的聚居区与汉族交错居住在一起,形成了民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局面。全国杂居、散居的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全国约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市县具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共同居住着的。云南、贵州两省就有五分之三以上是多民族杂居的乡。回族分布在全国百分之六十左右的市县。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特点无论在经济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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