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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县“特殊案件”的记述
引用本文:梁志远.亳县“特殊案件”的记述[J].炎黄春秋,2014(7):39-43.
作者姓名:梁志远
作者单位:安徽亳州市科技局
摘    要:在“大跃进”和大饥荒的年代,毫县是安徽省重灾县之一,突出表现是不仅饿死人多(已报道过),而且人吃人的“特案”没有空白公社(场)。当时,我先后在县人委(政府)办公室和县委生活办公室主持工作,随县领导单独听汇报、接材料、亲朋交谈等,涉及“特案”亦非罕见。我是共产党员,在大灾面前,以党性、人性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对特殊历史,记下工作笔记与活页记录。现阅此史料,悲惨至极,催人泪下。毫县的“‘特案”,以扒坟破尸吃肉为多数,还有更惨的父母吃儿女、儿子吃父亲、杀亲吃肉和杀人吃肉等残酷悲剧。现将我记录的部分不同惨状记述于后:

关 键 词:案件  “大跃进”  主持工作  共产党员  实事求是  办公室  大饥荒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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