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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列宁原則
作者姓名:M·E·日丹诺夫  蔡子宇
摘    要: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和平共处与和平竞賽的問题,在列宁的著作中,在苏联共产党与苏联政府的决议中,在苏联党和国家領导人的言论中,已經科学地、有理論根据地得到了解决。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共处之历史必然性的原理,最早是列宁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联系着他所制定的帝国主义学說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新理論,而在“论欧洲联邦口号”、“帝国主义是資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和其他許多著作中提出来并予以深刻科学论証的。列宁提出了和科学地論証了世界社会主义体系不可能一举代替世界資本主义体系的原理。在社会主义首先在一国或几国胜利与社会主义在全世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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