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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摘    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政府,各地、市、自治州党委、政府(行署),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名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学校、人民团体,生产建设兵团:1983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工作,计划编纂《新疆通志》86卷,地州市县(区)志107部,并翻译成民族文字出版。十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这项工作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建立了区、地、县三级修志机构,各委办厅局也组建了修志班子或配备了专职修志人员。二是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较强能力的修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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