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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与苏轼“以诗托讽”
作者姓名:周宝荣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宋神宗元丰二年,苏轼“以诗托讽”致祸,被贬黄州,此即乌台诗案。苏轼之所以“以诗托讽”,原因有三:一是对现实主义诗风的继承与发展,二是苏轼淑世思想的体现,三是对恶劣言论环境的挑战。乌台诗案对苏轼文学创作影响较大,此案之前的苏诗高扬现实主义,紧扣时代脉搏;此案之后的苏诗追求旷真,转向“和陶”。

关 键 词:苏轼  乌台诗案  诗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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