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国共停战期间双方互换粮食档案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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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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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陈诚致阎锡山等电(1946年5月1日) 太原。阎长官百公并转刘总监:5365密。查前准共党请求以现驻豫鄂边境之共产军李先念部及粤境东江共产军纵队缺粮,请以华北粮食6万石与国军交换补给。为顾虑治安起见,业经决定,由军政、粮食两部各派代表一人,共党派代表一人,共同商讨办理。两次商讨结果:(一)华北粮食6万石,按当地市价的加运费计算价值,除以豫鄂边区及粤境共军需粮,本部已在广州垫款2亿元,在武汉垫款1亿元,另由粮食部在武汉垫款3亿元。总共6亿元折抵外,其余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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