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清朝的官俸(也就是那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是相当低的。人们常说“升官发财”,那时候升官其实并不能发财,除非做贪官。《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人流三十一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倒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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