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会权之能力进路适用:以广州市"第三龄"群体为研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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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姗姗,巫岳峰,刘玥,骆晓腾,许和朝.参与社会权之能力进路适用:以广州市"第三龄"群体为研究对象[J].区域治理,2022(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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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姗姗 巫岳峰 刘玥 骆晓腾 许和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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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将谈论一个文明的社会或政府是否能客观地、体系性地评价国家的发展,以衡量其本身是否为国家中个人的发展提供最低限度的正义保障.试通过援引不同于效用主义下的福利平等理论、资源平等理论的能力理论作为权利理论的补充,以广州市"第三龄"群体为研究对象,在其生命健康权与社会保障权受到基本保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地域公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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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龄群体 社会参与权 能力平等 能力进路 能力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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