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收存海防经费的挪用问题(1875-1894) |
| |
引用本文: | 陈先松,陈兆肆.北洋收存海防经费的挪用问题(1875-1894)[J].安徽史学,2013(2). |
| |
作者姓名: | 陈先松 陈兆肆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苏徐州,221116;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36 |
| |
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晚清海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1875—1894)》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2012SJB770004 |
| |
摘 要: | 相对于总理衙门、海军衙门对海防经费中途的截留、抽拨、挪用,李鸿章对北洋已收存海防经费的挪用,有较大的决定权。它反映的是北洋大臣对近代海防建设的责任和北洋海防经费的使用效率。从中可以发现,李鸿章挪用海防经费包含一定的自私自利成分,但在晚清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李鸿章所为又具有某种不得已之势。而且,李鸿章海防意识较高,挪用海防经费相对节制,总体来看,北洋海防经费使用效率相对较高,无需过于苛求。
|
关 键 词: | 北洋 海防经费 挪用 李鸿章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