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淮河水报制度建立及运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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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宏忠,潘威.清代淮河水报制度建立及运作研究[J].安徽史学,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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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宏忠 潘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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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 西安,710062;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 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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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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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政府淮河的管理,主要关注与黄、运关系密切的下游河段。随着集权统治的巩固和国势的提升,对于淮河上游水文环境信息的掌控也进入了清政府管理视野之中。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利用地方官员和社会民间的力量,在河南、安徽境内淮河上游沿线设置了多个志桩,观测其涨水尺寸,并将这些信息利用马递的方式,快捷地传递至下游治河官员处,一定程度上成为下游河工防洪调控的重要参考,从而建立起了淮河水报制度。淮河水报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发展,是清政府要求掌控疆域内环境变化的结果,政府通过调动辖境内河官、地方官乃至基层人员等不同的人力资源,并相应地调整和完善其自身行政事务能力,从而使其环境管理的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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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政府 淮河管理 志桩 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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