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福王应立 |
| |
引用本文: | 范沛潍.南明福王应立[J].史学集刊,1991(3). |
| |
作者姓名: | 范沛潍 |
| |
摘 要: | 论南明弘光朝史者,主张立潞而废福的人为数不少。笔者以为,就有明一代的立储制度与当时具体情况来看,立福是符合时人的观念、道德准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就立福问题的结局来说,也是可取的,立福引起的混乱较少。 李自成农民军于崇顽甲申三月进入北京,明代末帝朱由检自缢后,大明最少还有半壁江山在明军控制之下。明代特有的“南政府制度”,还保留有一套完整的国家统治机构,当时所缺少的只是一位帝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