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髡、耐、完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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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连宏.秦汉髡、耐、完刑考[J].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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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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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长春130024/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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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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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髡、耐、完是秦汉时期的刑名,但是关于其适用对象、刑罚如何执行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近百年来的法律史研究中始终存在争议。本文以秦汉时期的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为研究文本,提出髡、耐、完三个刑名之间的区别。髡刑从其产生至秦汉时期完成了从劳役刑到劳役附加刑的转变,耐刑在量刑轻重上与耐为隶臣妾相当,"完"字本身意为保留身体的完整,有时也作"完为城旦舂"的省略语。东汉以后髡、耐、完刑发生了重大变化,成为劳役刑的通称,至隋以后为徒刑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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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汉 髡刑 耐刑 完刑 城旦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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