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甲子”考》是一篇剽窃侵权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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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凤刚.《“苗甲子”考》是一篇剽窃侵权之作[J].贵州文史丛刊,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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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凤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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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丹寨县史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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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是一个部分肢体瘫痪,十多年很少能接触外界的残疾人。今年不久前,我发现贵州文史丛刊1995年第2期刊登的陈久金、徐用武会写的(“苗甲子”考)(下称(考)文),其主要部分和核心内容,竟然是抄袭、剽窃拙文(苗族历法刍论)(发表于(苗们文坛)I刊号04-K009]1992年第2期上;下称(刍论)),是一篇严重侵权之作。(考)文中占十分之七篇幅(即一、二、三部分)的内容,包括观点、材料、例证,都显然剽窃自(刍论)。其中照抄、摘抄原作字句(包括原作引文)的文字量,在第一部分占50%,在第二、三部分都超过20%;剽窃原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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