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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矛盾”理论在中国的实践
引用本文:王也扬.“两类矛盾”理论在中国的实践[J].炎黄春秋,2013(5):31-37.
作者姓名:王也扬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摘    要:“两类矛盾”理论是毛泽东于1957年提出的学说。它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前者是对抗性的矛盾;后者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处理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则用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两类矛盾会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如果处理得不好,非对抗性的矛盾会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两类矛盾”理论源自对敌斗争策略简而言之,“两类矛盾”理论属于“以阶级斗争为纲”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体系,它与我们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同的。在“两类矛盾”理论里,所谓“人民内部”的范畴,是过去革命斗争中为了孤立和打击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成功争取了中间阶级而形成的。著名党史学家胡绳说:“革命能胜利,是因为我们党把中间势力拉过来了……1927年大革命为什么一下子失败了?就是因为中间势力大多数偏向国民党。后来抗日起来了,才发生根本变化。”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两类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  非对抗性  实践  敌我矛盾  革命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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