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两起无中生有的大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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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心乐.诸暨:两起无中生有的大案[J].炎黄春秋,2013(7):7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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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心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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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诸暨市《中共诸暨历史》编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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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革期间,浙江诸暨发生过两起无中生有的大案。一起是1968年,发生在诸暨县新壁公社的“反共特卫大队浙南革命人民造反队A号57支队”反革命集团案,牵涉到8个公社,3个单位,63人;一起是1969年安平公社、和济公社的一起名为“反共救国军四明山挺进纵队”反革命集团案,先后涉及11个公社51个大队和单位,391人,其中公开隔离审查138人,未公开审查的253人,审查中程度不同被吊、打的105人,拘留审查4人,自杀2人。两起案子,不但都是空穴来风、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假案,而且都是威胁诱套、逼供刑讯、屈打成招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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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诸暨县 大案 反革命集团 拘留审查 1968年 空穴来风 公社 四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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