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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角下的毛泽东与刘少奇
引用本文:黄钟.宪法视角下的毛泽东与刘少奇[J].炎黄春秋,2013(7):26-34.
作者姓名:黄钟
摘    要:在八二宪法中确立党在法下原则,是吸取了过去三十多年的历史教训。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党在法上,在政制上形成了一种阴阳体制:宪法规定的明面体制是一套,权力运行的实际体制又是一套。在这种体制下,出现的极端事件之一,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毛主席,打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刘主席。这一事件,凸显了党在法下之必要。

关 键 词:宪法视角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刘少奇  毛泽东  极端事件  中国共产党  历史教训  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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