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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对全国政协江苏修志立法提案给予答复
引用本文:吉文成.省政府对全国政协江苏修志立法提案给予答复[J].江苏地方志,2005(4):6-6.
作者姓名:吉文成
摘    要:在今年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省地方志学会委托南大海外教育学院教授伍贻业等4位全国政协委员帮助呼吁并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关于《修志立法,势在必行——江苏亟待制定(江苏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提案。该提案被大会列为第2654号,作为政治法律类列为第339号。此后,经全国政协对提案进行审查,

关 键 词:全国政协委员  江苏  立法  地方志工作  教育学院  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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