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对全国政协江苏修志立法提案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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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吉文成.省政府对全国政协江苏修志立法提案给予答复[J].江苏地方志,200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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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吉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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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今年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省地方志学会委托南大海外教育学院教授伍贻业等4位全国政协委员帮助呼吁并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关于《修志立法,势在必行——江苏亟待制定(江苏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提案。该提案被大会列为第2654号,作为政治法律类列为第339号。此后,经全国政协对提案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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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政协委员 江苏 立法 地方志工作 教育学院 编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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