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六法是指宪法、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这六种法律。以这几个基本法律为中心收录的各种法令的法令集,称之为六法全书。因此,在日本,也有时指下述场合:一并指国家的法律和命令的场合;地方公共团体的条例和规则的场合;泛指所有成文法的场合。最近,法令的数目日增,日常生活中与法律的关系日臻重要,六法全书收录的法令数目大增,六法全书也大型化了。甚至在日本出现了教育六法、自治六法、建设六法等,在各自的特定领域六法全书也出现了。六法的法源来自法国的五法典。即按照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治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的顺序而合称五法典。因宪法没有列入,所以基于习惯,法国一直沿用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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