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非遗”保护要扎根村落 |
| |
引用本文: | 张国琴.浅论“非遗”保护要扎根村落[J].神州,2014(17):54-54. |
| |
作者姓名: | 张国琴 |
| |
作者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文体中心 |
| |
摘 要: |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在村落。何谓“村落”?《辞海》给了六个字的注解:“乡人聚居之处”。村落是由古代先民在农耕文明进程中,在生产生活中聚族而居建造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来自生活,村民在世世代代劳动生产实践中创造了世界,创造了文化。它是“以一定村落共同体为范围的家族关系以及由它产生的体制、观念和心态”。它包括节日文化、习俗文化、信仰文化、制度文化、家庭文化、民间语言、民间文学、美术、舞蹈、戏曲、曲艺、杂技、武术、医药和各种传统技
|
关 键 词: | 浅论“非遗”保护要扎根村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