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剃头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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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建新.理发·剃头匠[J].武汉文史资料,2008(8):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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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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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旧时武汉称理发为剃头。在我们华夏的传统文化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得轻易损毁的。古人无论男女,都留长发,幼年少年,头发就散披着,再长了,就在头上梳束成一个髻或两个丫髻。这“丫髻”是不“编”只“扎”的小辫子,故也叫“总角”,成语中的“总角之交”,亦即“幼年就相识的好朋友”。女子到了15岁,就算是成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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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理发 传统文化 幼年 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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