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学史视域下的陈寅恪隋唐刑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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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雷.法律史学史视域下的陈寅恪隋唐刑律制度研究[J].史学月刊,2015(2):96-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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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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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博士后流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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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研究”(12CZS002);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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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陈寅恪研究隋唐刑律制度,创获甚多。尤其在对隋唐刑律制度渊源考辨时,在繁杂的刑律变迁中匠心独具地勾勒出隋唐刑律制度的三大源头,打破了当时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诸多缪见。陈寅恪擅于用民族文化视野来研究隋唐史,由于这一研究视野要求紧扣种族、地域等对政治与法律影响最巨的核心因素,故能做到发前人之所未发,引领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发展大势与潮流。尽管陈寅恪并没有留下法律史学方面的皇皇巨著,但其倡导的学术研究应重"预流"之志以及精密考证与义理阐发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多学科研究视角的应用,均为法律史学研究提供了新范式,在中国法律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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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陈寅恪 民族文化视野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法律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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