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断脚筋刑"考论——兼论清代满汉法律"一体化"的另一途径 |
| |
引用本文: | 陈兆肆.清代"断脚筋刑"考论——兼论清代满汉法律"一体化"的另一途径[J].安徽史学,2019(1). |
| |
作者姓名: | 陈兆肆 |
| |
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311121 |
| |
摘 要: | 清军入关后的断脚筋刑,直接承自关外满洲旧刑,主要用于惩治窃盗、逃人、贩卖人口、劫掠等犯罪。顺康雍乾四朝,该刑制经历了废而复兴、兴而复废的反复过程。乾隆三年以后,虽于制度上彻底终结了该刑,但在实践中一直沿用,迄清季而未绝。清代断脚筋刑的旋废旋兴,反映了"乱世用重典"的阶段特征,而其适用对象,自起初的旗人至后来的旗民兼有,折现出清代满汉法律"一体化"的另一途径。
|
关 键 词: | 清代 断脚筋刑 满汉法律一体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