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撤市设区话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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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瑞成,赵才基.江都撤市设区话建置[J].江苏地方志,2012(4):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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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瑞成 赵才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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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11月1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区政府驻仙女镇江淮路388号。从此,江都结束了市的建置。江都建县于汉景帝前元四年(前153)。这是从广陵县中分出的一部分地域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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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撤市设区 建置 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 扬州市 江都市 省政府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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