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行政公正的政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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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国强.实现行政公正的政府责任[J].沧桑,2009(1):93-9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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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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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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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实现行政公正过程中,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确立行政公正的标准并通过行政执法实现行政公正,在行政不公正时通过司法恢复公正。以上都是政府的自律,而当在政府内部不能实现行政公正时,则需要敢府的他律,需要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力量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的自律与他律,并对目前的机制进行一定的完善,才能使政府在行政公正中的责任得到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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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公正 政府责任 行政执法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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