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将“字字过目句句推敲”作格言——《钦州烟草志》(稿)总纂志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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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飞鸣.宜将“字字过目句句推敲”作格言——《钦州烟草志》(稿)总纂志事[J].广西地方志,2009(2):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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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飞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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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梧州市市委政策研究室,广西,梧州,5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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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夏秋,笔者与几位修志同仁组合,应邀为《钦州烟草志》(稿)作过滤工作。任务是将25万字、类似资料长编的初稿,按总纂要求处理,形成20万字左右的送审稿。接初稿后,我们分三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编辑。每人负责编写两三章。第二阶段,统稿。分工2人(均具副高职称)分头把两关,作全稿过滤。两关都要求“字字过目,句句推敲”,修改基本形成送审稿。第三阶段,定稿。分工1人(具正高职称)负责最后把关,审读全稿,发现和处理有可能疏漏的体例、史实和政治、政策等方面的硬伤,形成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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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烟草 钦州 推敲 格言 审稿 过滤 初稿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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