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地方特色”的提法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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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金凤,刘希汉.“突出地方特色”的提法不妥[J].黑龙江史志,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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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金凤 刘希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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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博兴县史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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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在不少领导讲话和学术研讨中经常听到“突出地方特色”之类的说法.受其影响遂在某些志书或志稿中出现篇目安排和内容记述上的“拔苗助长”现象,违背了事物发展规律,其结果是事与愿违、事倍功半.笔者认为这种提法不妥,最低限度是不够科学、严密和准确.正确的提法应该统一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上来.“新方志要详今略古,古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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