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首都、陪都与行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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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敬坤,富兵.民国时期的首都、陪都与行都[J].民国档案,19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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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敬坤 富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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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国时期,出现了首都、陪都和行都。 1911年12月4日(宣统三年十月十四日),起义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在汉口集会,议决《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二十一条。《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只是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并没明定南京为中华民国首都。孙中山在《自传》中说:“各省代表乃开选举会于南京,选举予为临时总统,予于基督降生一千九百十二年正月一日就职,乃申令颁布定国号为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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