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 |
| |
引用本文: | 好並隆司,郝雁高.关于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J].四川文物,1984(2). |
| |
作者姓名: | 好並隆司 郝雁高 |
| |
摘 要: | 平中苓次氏在其著作《中国古代田制与税法》第八章〈居延汉简和汉代的财产税〉中,分析了居延出土的礼忠简和徐忠简这一财产记录,结论是:整个汉王朝是经常征收财产税的。1969年,永田英正氏认为,这两个简并非如平中氏所说的那样与资产有关,而是作为边境士兵身份调查书中一个部份的财产记录。山田胜芳氏则在《汉代的算和役》一文中指出:“平中氏以资产一万钱为一算,从而证明曾经有过每一算每年征收一百二十钱的货算,而他所引用的史料,其中大部份都有问题。我的推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